事情是这样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奶奶她今年80岁了,在3月17号下午,由于她和一个30几岁的男青年发生口角,那个男青年将我奶奶打伤,当时我奶奶就昏迷不醒,我的家在永川区仙龙镇,我奶奶昏迷后有好心人送到仙龙镇医院,当时伤情比较严重,医院不接收,并且下了病危通知书,没有办法就只有送到永川2院去治疗,当时检查的结果是脑伤。
半个月后,没有生命危险后,又回到仙龙医院继续治疗,有后遗阵。
我想咨询的是,这种该怎样赔偿,这种情况能否要求他陪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