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几年前,亲戚转让给我家一块地,写了一个转让书(但因为是当时很好的亲戚就没有拿到村委去公证,直接找了一个两家共同的亲戚作为证人作证)以当时的三百元作为转让金,现在因为拆迁土地增值,对方要收回,而我们家已经在上面建了房子,我想问一下,如果打官司,我们家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