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96515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爱人在哈尔滨通河至清河路段,在超前方摩托车时,对方突然转弯,导致我紧急刹车不及的情况下,撞到摩托车,我的车当时打着超车灯,对方一个小的弯梁摩托,乘坐三人,而且是酒后驾驶,无证,无牌照,请问主责是我方还是对方。

咨询者:fa214701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4-1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王楠楠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5836840147
积分:9930
]
回答时间:2011-04-18 16:37
王楠楠
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8 16:41
魏国鹏
对方车辆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突然转弯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你正常驾驶,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凤娟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810362156
积分:975
]
回答时间:2011-04-18 16:46
李凤娟
交通事故责任应该由交通队认定,待认定后,可以根据认定结果主张赔偿。详情可来电咨询。
姜昱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8092207177
积分:13798
]
回答时间:2011-04-18 16:59
姜昱
您好,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是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来认定主次责任。从你说述的事实上来看,你正常驾驶,应当对此事故不承担责任,对方未按规定行使,且是酒后驾车、无照驾车应当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姜昱律师于 2011-04-18 17:0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