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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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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6189什么是编号?

纠错,宣告无罪。

81年9月月30日县法月宣告无罪:回单位后倒遭开除 留用2 年的处分;工资不补;径若干次向有关部门反映, 经卅年上书,于2010年12月方补 在押前的工资补1·827,00元。

77年5月卅日在押、处 分从此时起祘;有揹着处 分劳改的法规吗?请问律师大人: 补工資该从何时计祘、按何标准?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咨询者:fa214256重庆
[咨询时间:2011-04-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孟显荣律师
[地区:重庆-沙坪坝区
手机:13647647162
积分:2822
]
回答时间:2011-04-17 18:51
孟显荣
国家赔偿已经超过时效,如果现在申请国家赔偿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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