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行为属于反映情况,不构成诽谤罪。校长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你有权报警解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我是某学校的学生,由于对学校一些事情不满,于是在百度贴吧发了一些帖子,但是被校长发现,于是校长带人将我带到保卫科,威胁我,并带其在检察院上班的儿子对我进行殴打,让我说出是谁在背后指使我。
从中午到晚上十一点,一直有人在看管我,不让我出去,他们比我说出了我的手机密码,掉了我的话单,没收了我的手机,至今不给我,说是我犯罪的工具。
而且威胁我说要把我送到公安局,给我判刑,说我犯了诽谤罪。
我想知道我是否犯了诽谤罪,校长对我的行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