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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作中人身伤害谁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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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作中人身伤害谁负责任

我到清粮站清大豆,清粮站工人在往没有保护装置的用脚往进粮口里弄大豆,结果自己的脚被机器咬伤,这个责任有谁负责赔偿啊?

谢谢!!

咨询者:fa213384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4-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4-15 19:30
倪振杨
如是劳动关系,就是工伤,按工伤理赔!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注意]: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2、申请认定时需提交A、身份证复印件,B、劳动关系证明,C、看病的病历资料[职业病的还需要职业病防治所诊断证明书]。D、其他必要的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书等]。
其次,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申请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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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1-04-16 21:12
仲玉华
属于工伤。先申请认定工伤,然后按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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