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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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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5344什么是编号?

离婚诉讼

我老公在我生下儿子的第三天提出离婚,现在儿子67天,他已经搬出去与第三者同居,我们有一处还在还贷的房产,但是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共有形式是单独所有,我们是08年5月开始还贷,09年10月打的结婚证,房产证登记号是10年2月的,请问我该什么时候提起离婚诉讼,房产会怎么分配,我想要儿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抚养费怎么分配?谢谢!

咨询者:fa213127安徽
[咨询时间:2011-04-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5 13:02
魏国鹏
1、你老公无权在孩子的哺乳期内要求离婚(孩子一周岁内)。
2、你有权随时提出离婚,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抚养费由你老公承担,是其月收入的20%-30%。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谢正木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8056055236
积分:848
]
回答时间:2011-04-15 15:01
谢正木
1 他无权起诉离婚
2 你可随时提出离婚
3 你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4 房产应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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