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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交朋友保管 弄丢了,

待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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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4916什么是编号?

笔记本电脑交朋友保管 弄丢了,

我是个在校学生,周末因有事出去便把笔记本电脑交给同学保管。

同学因为早上外出吧电脑放在了床上,并没有吧电脑锁进柜子里,被人盗窃。

请问责任是否全部在于他?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补充说明:
事件就是这样子,他没有把电脑锁好就放在床上,这样他有过错,要负全责吗?
咨询者:fa211418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4-14 14:10
张勇
1,若朋友有一定过错,可以要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喻利琴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11674054
积分:4819
]
回答时间:2011-04-14 14:24
喻利琴
笔记本电脑被盗,首先应该报案。
因为是无偿保管,所以保管人只承担过错责任,因为你同学没有锁好电脑就外出,有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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