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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在幼儿园磕伤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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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3944什么是编号?

小孩子在幼儿园磕伤嘴巴

我三岁半的女儿在幼儿园跳舞时不小心摔倒磕伤嘴巴(园方老师说的),后送至医院治辽,嘴内缝四针,嘴外缝二针,共打四天针,没住院,医生说以后可能留下疤痕;请问如果赔偿的话最多能赔偿多少?谢谢!

咨询者:fa211102湖北
[咨询时间: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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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2 14:48
魏国鹏
幼儿园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具体的数额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郑鹏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市
手机:13997701875
积分:651
]
回答时间:2011-04-12 21:51
郑鹏
你好,幼儿园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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