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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交通认定书表述是否有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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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3862什么是编号?

此交通认定书表述是否有诈?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1646234.html

您好,律师大人们!

乘做市公交车下车时发生事故致伤。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这几处的表述妥当吗?

一、当事人的表述:

认定书上的当事人是:公交车司机个人姓名、驾驶证号、车辆牌号。而没有出现半字公交公司名称的字样。

这个表述是否得当?这是不是说明此事故成了乘客与司机个人的事,与公交公司无交了?交警为公交公司开脱?

二、事故经过的表述:

事故的真实经过是:公交车没在是站点停靠就让乘客下车,且车辆没有停稳(没人完全停住)就开车门让乘客下车,在没有完全下车,车门还没关好时又行车,致使乘客摔倒受了脑伤。

认定书上的表述:司机***在车门没有关好时就行车,致使乘客***在车辆没停稳前摔倒,司机***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这样的表述感觉有点怪怪的。是否有避重就轻的嫌疑?避重就轻是否会影响赔偿金额?

三、责任认定与法律依据表述:

司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二项)规定,对本事故负完全责任。

乘客***对本事故不负责任。

处理的交警说主要是看责任归属那一点,即然司机负全部责任了,那其他的就不重要了。对于当事人的表述这位交警说这是规定,交通事故不管车辆的哪个单位的,当事人一律只能写司机个人。这是事实吗?不会有诈吧?

咨询者:fa210995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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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04-12 12:24
陈福猛
如果不服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核。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2 13:24
魏国鹏
在事故认定书上一般只表明司机的身份,不列公交公司的名称,但是可以依据车牌号查明。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永俤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906930369
积分:3361
]
回答时间:2011-04-14 20:39
杨永俤
交警表述没有错。至于司机责任由公交公司来承担,交警不需进一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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