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71年结婚,92年购买北京二环内60平米单元楼,现值180万(其实是父亲单位在父亲调外地工作时,留给父亲叶落归根用的,去年父亲户口回京,正在和老公商量归还产权事宜),今年3月突然发现,老公已经在去年10月就将该房产以10万元的超低价过户给了女儿,达到转移房产的目的。
我现在要求女儿将房产返还,我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