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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房屋抵押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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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2967什么是编号?

关于个人房屋抵押借款

关于个人房屋抵押借款,甲方将所有房屋抵押给乙方,并且签署合同,但没有公证和到房产处登记。

如果在此期间甲方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比如甲方欠另一个人钱,并且法院判处甲方应偿还这个人钱,可是甲方无偿还能力,只有这间已经抵押了的房屋,请问这个人有权没收房屋吗?

补充说明:
关于个人房屋抵押借款,甲方将所有房屋抵押给乙方借款,并且签署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但没有公证和到房产处登记。如果在合同期间甲方与丙产生经济纠纷,丙起诉甲方,并且法院判处甲方应给予丙经济赔偿,可是甲方已经无偿还能力,只有这间已经抵押给乙方的房屋,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丙还有权对法院申请对该房屋拍卖吗?
该房屋抵押合同签署的时候,没有公证和登记,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后取办理这些手续吗,只公证合同,可以吗?
咨询者:fa20975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4-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10 13:42
陈晓云
个人无权没收房屋,但有权申请法院查封拍卖这房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0 14:53
魏国鹏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这个房屋,所得价款依法偿还债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1-04-10 16:33
仲玉华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无效。另一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以拍卖房屋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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