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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国青年旅行社的违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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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2888什么是编号?

安徽中国青年旅行社的违约问题

我在2011年4月6日在安徽中国青年旅行社报了2011年4月10日去芜湖方特的一日游,合同约定是早上6点30分在旅行社楼下集合出发,我们于当天6点10分到达指定地点等待,可是直到7点大巴都没有来,之后我打电话给旅行社的人,那个人说更改了集合地点,车已经走了,但是没有通知我们,原因是他们记错电话号码了。

他们的一个疏忽造成我们无法出行,所以我想咨询一下,由安徽中国青年旅行社单方面原因造成我们无法出行将如何赔偿我们损失?谢谢!

补充说明:
那确切的赔偿金额是多少?
咨询者:王强安徽
[咨询时间:2011-04-1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10 10:14
魏国鹏
对方违约,你有权追究其违约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4-10 10:36
吴君瑜
1、旅行社违约,可以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04-10 15:18
卢佩伟
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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