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合同,房款收据、契证去房管局办房产证。
律师,你好!
我老公于2006年在家乡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款分三次付清,因为我们当时都在广州工作,房款都是由他妈代交给开发商的,当时合同,房款收据(在我婆婆手上)等都是我老公的名字,房子交付使用后,我办理了契证,但开发商以房款是我婆婆交的为由,拒绝给我老公办房产证。
我婆婆也因为别人的介入,说我们给她汇钱没有证人证据,房子是她买的。
到现在拖了已有5年开发商还是不给办理房产证,我该怎么起诉开发商?有没有过了诉讼时效?或者有没有其他解决的办法?
我现在手上只有契证,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