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应该承担无条件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健身器材是成年人用的,可以安装在未成年的小学校园么?在说健身器材上写的未成年人的在成年人的监护下才可以玩。
那么学校里每一个学生就的一个老师看护么?要是做不到,你学校怎么可以上这个健身器材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