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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09年9月份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术后双下肢麻木无力,大小便失禁,半年不能下床,在医院治疗一年,现已基本恢复,医院花费24万医药费,医院垫付,现在他们让我出院,让我上法院解决,他们的答复是,是他们麻醉意外造成的,只有按照法院解决的给我赔偿,这种情况,如果上法院,能给我赔偿多少?或者说我能胜诉吗?谢谢。

咨询者:fa208146甘肃
[咨询时间:2011-04-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1-04-08 16:34
赵英菊
既然受由于麻醉出的问题,那么医院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徐文成律师
[地区:甘肃-武威市
手机:18993563908
积分:1433
]
回答时间:2011-04-09 02:22
徐文成
可以,一年的费用除了药费一天大概120元左右。具体得看鉴定结论。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因为医疗事故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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