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告,我的银行存款已经被法院冻结了9个多月,按法律规定,初次冻结6个月,续冻不超过3个月。
请问,现在已经超过9个月了,同一个案子,同一个法院,为什么又续冻了呢?有人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续冻的次数,那么,续冻2次以上的话,不就超过“续冻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二分之一”了吗?既然可以续冻多次,那就成了无限期冻结,法律还规定冻结期限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