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租我的一块土地做绿化广场使用,租期三年,请问三年后我有权要回吗?其中合同里有一项是如果我三年后在本块土地建造房屋时村委会承诺,在建造房屋时有国家征收的一切税收,杂费等均有村委会承担,这一项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