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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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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1564什么是编号?

民事纠纷

我家装修时候,有一位装修工人在来装修的路上骨折,导致其不能工作。

当时我有给一千元作为营养费。当时我有给一千元作为营养费现在他把我和装修工头告上法院要求赔偿8万元,我要承担8千元。

我没有与装修工人签订合约,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fa205424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4-06 21:35
贾金勇
法院已经判了吗?
林月钰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559445896
积分:1820
]
回答时间:2011-04-06 23:10
林月钰
法院如果已经判了,就按判决书执行。你可向包工头追偿。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04-07 12:52
陈福猛
房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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