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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分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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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1424什么是编号?

有关分居问题

我与老公结婚十一年,2005年领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六周岁,由于二家人的很多矛盾,我们的分歧也越来越大。

本来想协议离婚的,但我考虑到孩子,与老公也有商量,我听他本人意思是可以考虑的,但由于父母的原因。

他意思可以是先离婚再复婚。他意思可以是先离婚再复婚但离婚一步一定要走。

我认为离婚也是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我认为离婚也是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我们还是有感情基础的,想试着先分居,真的过不到一起了,再离也来得及,这样对孩子伤害也不是很大。

如果他同意,我们是否要签定分居协议,签定后需要公证吗?

咨询者:fa207506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1-04-06 16:51
赵英菊
只要双方自愿,可以不公证。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4-06 16:53
孙湖
不予公证。签协议与实际分居不是一回事。
孙波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821850906
积分:1704
]
回答时间:2011-04-07 10:16
孙波
如果签订了分居协议,双方还是住在一起的话,无法证明双方曾分居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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