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单纯讲1952年房产证有没有用。1952年只是建国初期对当时的房屋土地产权的确认,后来中国又经历合作化等事件,农村大部分土地和闲置房屋“入社”归集体所有。现在农村的宅基地政策为土地为集体所有,无偿划给村民建房。村民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对房屋则享有所有权。也就是你有房屋,房屋所依附的土地归你使用,如果你没有房屋则空闲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如果你符合条件则可以再向村委申请宅基地。据此可见你家的房屋已经变成公路几十年,现在再拿1952年房产证要补偿其权利很难实现的。
老家有一处院落(临街,有房屋和院子),约20多年前因村里街道拓宽占用,无任何补偿,村里其他几户或有的批了宅基地,有的给了钱。
1992年办新证时,没办(当时院已经变成了村里的路)。
现旧村改造,想要求村里补偿可否? 此院落有1952年市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
证上为 院子,1953年盖的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