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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的房产证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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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的房产证有效力吗?

老家有一处院落(临街,有房屋和院子),约20多年前因村里街道拓宽占用,无任何补偿,村里其他几户或有的批了宅基地,有的给了钱。

1992年办新证时,没办(当时院已经变成了村里的路)。

现旧村改造,想要求村里补偿可否? 此院落有1952年市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

证上为 院子,1953年盖的房子。

咨询者:fa207234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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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桑德文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3954556149
积分:3032
]
回答时间:2011-04-10 19:45
桑德文
不能单纯讲1952年房产证有没有用。1952年只是建国初期对当时的房屋土地产权的确认,后来中国又经历合作化等事件,农村大部分土地和闲置房屋“入社”归集体所有。现在农村的宅基地政策为土地为集体所有,无偿划给村民建房。村民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对房屋则享有所有权。也就是你有房屋,房屋所依附的土地归你使用,如果你没有房屋则空闲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如果你符合条件则可以再向村委申请宅基地。据此可见你家的房屋已经变成公路几十年,现在再拿1952年房产证要补偿其权利很难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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