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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据,损害个人名誉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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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1119什么是编号?

伪造证据,损害个人名誉的咨询

单位主管捏造电话录音(根本没有事实,纯属编造),通过与供应商通电话,诱导对方做出对员工不利的回答,并以此作为严重违纪解除合同的依据。

当事员工已通过劳动仲裁胜诉,判定单位违法解除合同。

员工是否可以继续追究对方(公司及个人)伪造证据,损害个人名誉的法律责任?

咨询者:fa207055天津
[咨询时间:2011-04-05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4-05 23:51
刘子若
可以追究单位伪造证据侵害员工名誉的民事诉讼,要求进行民事赔偿。
专业诚信、依法维权——刘子若律师为您排忧解愁

回答

1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4-06 06:43
陈胜法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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