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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未满16周岁少女发生性行为,要负何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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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0986什么是编号?

与未满16周岁少女发生性行为,要负何责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12月时,交一女友,两人在一起有一个多月时间,发生过几次性关系,后来不合分开了。

现那女的染上病毒,他家人告我强奸。现那女的染上病毒,他家人告我强奸该怎么办?本人是昨天上派出所才知道,她原来是有卖身的,有从事出卖性获取钱财者,警察手里有他的一本记录本上面有与其他男人交往和收取金钱数额的记录,当然我们在一起时,并没有金钱交易,只是你情我愿。

当然,我当时并不知他的具体年龄,也是昨个才知道她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本人22周)。

他家人要我赔他两万,否则告我强奸,我不服。他家人要我赔他两万,否则告我强奸,我不服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情况该如何处理为好?属犯罪吗?会不会判刑?

补充说明:
昨个晚上,在派出所已有作笔录,本人有交待与其发生过几次性行为,在一起交往过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像本人这种有性行为事实所在的,如果对方坚持要告我的话,会告得成吗?我目前该做些什么呢?
咨询者:fa206835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05 16:37
陈晓云
不属于犯罪。
崔趋强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8678711796
积分:623
]
回答时间:2011-04-05 16:43
崔趋强
你可以以敲诈勒索罪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你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所以不需要担心,另外如果对方没有你们发生性行为的证据,你可以拒不承认和其发生过性行为,强奸罪一般发生性行为一周内控告,否则证据一般就会自然消失了,人民法院就很难再定你的罪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4-05 17:24
魏国鹏
她对你的控告是不成立的,你们是自愿在一起的,她没有你强迫她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你的行为属于犯罪,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她家人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法律依据是《刑法》 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04-06 12:40
陈福猛
如果女方自愿,不构成犯罪。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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