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犯罪。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12月时,交一女友,两人在一起有一个多月时间,发生过几次性关系,后来不合分开了。
现那女的染上病毒,他家人告我强奸。现那女的染上病毒,他家人告我强奸该怎么办?本人是昨天上派出所才知道,她原来是有卖身的,有从事出卖性获取钱财者,警察手里有他的一本记录本上面有与其他男人交往和收取金钱数额的记录,当然我们在一起时,并没有金钱交易,只是你情我愿。
当然,我当时并不知他的具体年龄,也是昨个才知道她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本人22周)。
他家人要我赔他两万,否则告我强奸,我不服。他家人要我赔他两万,否则告我强奸,我不服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情况该如何处理为好?属犯罪吗?会不会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