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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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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067什么是编号?

我妹妹的房子

我妹妹有一处房产,丈夫是自书遗嘱,房子归他但没有公证,是否可以更名到她的名下。

(我妹妹是后嫁的,丈夫和前妻有4个儿女,他们有权分割这套房产吗?)如果可以更名,麻烦你告知程序怎样走,谢谢!期待您的答复!!!!

咨询者:liguizhi...重庆
[咨询时间:2009-07-0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7-08 09:36
倪振杨
我妹妹有一处房产——该房产属于谁所有?

丈夫是自书遗嘱——该遗嘱如有效,可以处分他自己的财产。

如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半是丈夫的,一半是妻子的;丈夫立下遗嘱后,就全部属于妻子即你妹妹所有了,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



一般情况下,需要全部的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然后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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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宰宇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5002325303
积分:2360
]
回答时间:2009-07-08 07:14
张宰宇
首先要弄清楚房子是不是你妹夫与其前妻的共同财产。其次你妹夫与其前妻及子女是否属于依靠你妹夫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否则房子可以更名到你妹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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