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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调解的第四条过了一年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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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90580什么是编号?

是否调解的第四条过了一年就无效了?

民事调解书

原告:女方

律师:**

被告:男方

1.双方同意离婚

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3.原被告婚后财产有:位于*8的平房一套(北房3间,东西厢房各一间、

车库一间)归原告所有(因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被告花费原告个人财产累计8万元,

被告自愿将共有财产中自己的一半份额归原告所有用于抵偿以上债务)

4.双方自愿离婚一年内如果男方改掉恶习,双方可以复婚。如果原告不同意复婚,

则共同财产平房一套归被告所有,孩子的抚养权改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己承担。

5.其他双方互无争执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请问 律师让我签字的,说第四条没关系,我就签字了,可是后来别人看了说了我一顿

我想请问这个我签字了真的没关系么?

4挑是被告加上去的 ,他不同意离婚才这样,我也是等判决 觉得时间很长才签字的

那个律师说的是真的么?

如果不是我又该怎样 ?

还没15天呢 希望快点回答 谢谢你们了

我心里总是没底,我是一定不会复婚了 他总是打我 有法医鉴定

我想请问如果有效 我怎么在争取抚养权?

我有好多证据,总不能财产都归他吧?

我有欠条 如果都归他,他是否还会还我钱?

还有如果过了一年 是否这个就无效了

咨询者:fa191679河北
[咨询时间:2011-04-04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阎强律师
[地区:山西-太原市
手机:13753130038
积分:691
]
回答时间:2011-04-04 15:32
阎强
我认为约定无效,结婚和离婚是不能附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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