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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9867什么是编号?

紧急求答

我在一家中日合资公司上班,公司在济南市历下区,我在2010年9月27日出了交通事故至今在家养伤,(出事日在合同期间)在前几天已经和公司续签合同3年(2010年10月1日生效)现在公司要与我解除合同,请问如果我不愿意解除,公司还会给我发基本工资吗?如果解除了我会得到什么赔偿,赔偿怎么计算?

补充说明:
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
咨询者:fa205305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大兴律师
[地区:海南-海口市
手机:13876695316
积分:2025
]
回答时间:2011-04-02 15:01
李大兴
公司在员工正常生病住院期间解除合同违法,如果解除,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是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4-02 15:16
张龙飞
你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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