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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后遗症 以鉴定4等伤残 有可获得赔偿的法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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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9569什么是编号?

计划生育后遗症 以鉴定4等伤残 有可获得赔偿的法律么

因计划生育 做绝育手术 留下后遗症 经鉴定是4等伤残 想知道有没有 什么法律规定 可以活的赔偿的 黑龙江 或者 全国性的 法律。

咨询者:fa20490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4-0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孙刚律师
[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手机:13603692596
积分:922
]
回答时间:2011-04-01 20:30
孙刚
应当获得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4-01 20:34
陈晓云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的项目要求赔偿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1-04-01 22:56
仲玉华
可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规定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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