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我与一人已开设一家公司了,准备再另外开设一家贸易公司,开设的所有资金均来自原有公司,实际上是原有公司的子公司,但新公司的法人及股东非原公司法人及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原公司如何控制?是否原公司法人及股东应与新公司的法人及股东订立一份“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