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想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希望你能给我一些指导和帮助。
先简单介绍一下情况,我老公有两个不同的户口和身份证(总之是一切信息完全不同,甚至一个农村户口一个城市户口)。当初我和他农村户口的身份结婚,并分得安置房。但现发现他在外面有其他人,并想以城市户口的身份与其结婚。
请问如果他们结婚,我是否可以告其重婚罪?如果我们离婚的话,当初因他农村户口而分得的安置房是否会被收回?
请回答详细一点,这对我很重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