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在今年得到包烧费收款员的通知说,我现住的房屋有欠包烧费。
我问是那年的,结果得知是,我入住该房之前的遗留的费用,也就是前房主的遗留问题,是1992、1997-1999年的包烧费没交。
已经有20几年的事了。已经有20几年的事了现在的包烧公司要我来承担。
不知是否合理?我应该长吗?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请律师帮我出点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