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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摩托车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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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8943什么是编号?

被摩托车撞伤

2011年3月20号晚上9点多的时候我哥哥被一个摩托车撞伤,当时我哥哥在马路边上行走,后面过来个摩托车把我哥哥撞倒,现在在医院治疗,确诊左脚骨折。

撞我哥内人的摩托车有强制保险,现在他什么都不管,就让我哥去交通事故科调解。

我想问下,这个住院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后期调理费都是什么标准?如果说撞人内方不全管,我应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
他是百分百的责任
咨询者:fa203999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沈国标律师
[地区:浙江-绍兴市
手机:13858584133
积分:200
]
回答时间:2011-04-07 10:05
沈国标
住院费以票据为准,营养费由法院按照伤情酬情考虑,护理费和误工费等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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