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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咨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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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8519什么是编号?

房产咨询2

2011年3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出资约58万购买了一套房子,两个人的名字,他出资11万,我出资7万共同付了首付。

现在刚开始供房贷(1个月不到),可是我们感情出现了问题,我先提出分手,但是我全面考虑,后来我希望对方好好斟酌一下,但是对方仍然坚决和我分手,已无法挽回。

请问律师:

1. 这样的情况,我现在该怎么办?

2. 现在(4月份)可不可以卖房子(从政策考虑),卖了如何分?是否可以均分?3. 可不可以他留房子,把房子的58万房款,按首付比例给我(约23万)?还是只把首付的7万给我?

咨询者:fa203359四川
[咨询时间:2011-03-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孙阳升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540035859
积分:1435
]
回答时间:2011-03-30 13:42
孙阳升
您好,1、协商处理房屋的事情,协商不成进行析产;2、房屋可以卖出,但须交付全款;3、如果归还首付及房屋价值部分,你们可以协商。具体事宜可以电话咨询。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30 13:54
魏国鹏
1、你有权分手,不会影响财产依法分割的。
2、你们可以变卖房屋后再依法分割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1-03-31 11:44
喻远军
可以依据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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