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1、协商处理房屋的事情,协商不成进行析产;2、房屋可以卖出,但须交付全款;3、如果归还首付及房屋价值部分,你们可以协商。具体事宜可以电话咨询。
2011年3月,我和我男朋友共同出资约58万购买了一套房子,两个人的名字,他出资11万,我出资7万共同付了首付。
现在刚开始供房贷(1个月不到),可是我们感情出现了问题,我先提出分手,但是我全面考虑,后来我希望对方好好斟酌一下,但是对方仍然坚决和我分手,已无法挽回。
请问律师:
1. 这样的情况,我现在该怎么办?
2. 现在(4月份)可不可以卖房子(从政策考虑),卖了如何分?是否可以均分?3. 可不可以他留房子,把房子的58万房款,按首付比例给我(约23万)?还是只把首付的7万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