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单位集资房,每人交8万元首付,由于种种原因,房子至今迟迟未盖,现在我打算辞职,单位也不准备给我分房,我要求退钱,单位只给8万,我觉得不合理。
不知根据我国法律,单位要不要退我利息? 我有无权利将8万房款转让给当时没买房的单位内部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