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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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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8245什么是编号?

土地所有权

您好,我是重庆石柱人。您好,我是重庆石柱人2000年时我到广东外出务工。

在我外出期间乡政府征收了我的5分责任田用于建预制板厂。

由于当时我不在家,有我的哥哥替我做了主。由于当时我不在家,有我的哥哥替我做了主当时说的是租用而已。

给了我7000元的补偿金(乡政府财务所并不能提供这笔款的出处和相关的征收文件)。

现在已经十余年了,乡政府将其转卖私人。现在已经十余年了,乡政府将其转卖私人而我也失去土地的使用权。

我想请问我是否有权收回呢?

咨询者:fa203015重庆
[咨询时间:2011-03-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孟显荣律师
[地区:重庆-沙坪坝区
手机:13647647162
积分:2822
]
回答时间:2011-03-29 21:03
孟显荣
能收回来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3-30 07:23
陈胜法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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