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诉讼追要孩子抚养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五年前,好朋友结婚即随做生意的男方一家外出,担任起了家庭内勤,偶尔帮忙打理点生意。
一年前听信男方唆使,办假离婚生第二胎,没想到一年后被男方以家庭不合为由把她“遣送”回娘家,不但什么都没有拿到(协议上女方什么也没有),而且身心受尽伤害……
男方态度已经很明确,一切的后果是女方一手造成:离婚是她自己答应(孩子归属男方),家庭不合是女方态度太差实在无法再与家人继续相处。
对于她的遭遇情况,请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比如:孩子、精神和经济等方面。
补充说明:
他们是媒妁之言结合,后来才知道男方之前已有一个私生女,户口落在他姐姐那。
对于这件事情男方一直回避并以好友是无理取闹,如果大家坦然相对,好友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她是爱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