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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保险柜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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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7809什么是编号?

财务保险柜被盗

律师:您好,我朋友是单位的会计主管,因为出纳出差,朋友临时帮忙把当天的营业额两万八千多收回放在保险柜里,收款时已近五点,银行已下班,无法存入银行。

当晚财务室铁门被撬,两保险柜被抬入别的办公室撬开,朋友收回的两万八千多元营业额及出纳备有的两万多的零钞共计五万余元全部被盗。

单位是有保安的,摄像头也全是坏的。单位是有保安的,摄像头也全是坏的请问她们要负全部责任吗?如果要负赔偿责任,请问该赔偿多少合适?

补充说明:
公司财务制度有规定只能留5000的备用金,没有相应的赔偿规定。因为兑换零钱不容易,而且使用零钞频率较高,所以出纳多备了,留了近两万的零钱。
因出纳出差财务主管代出纳收钱,收款时已到银行下班时间,未能将收入存入银行。将钱放入财务的保险柜。
这样的话,从法律来说财务人员有无过错?
咨询者:fa202421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8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祁建平律师
[地区:广东-肇庆市
手机:13602970290
积分:-8592
]
回答时间:2011-03-28 22:37
祁建平
先报案,让公安部门查清案件事实,再谈责任。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3-29 09:24
吴君瑜
1、要综合分析现金保管人有无过错,才能确定有无赔偿责任。
2、综合来分析财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不公平,由警察追回被盗款。
吴君瑜律师于 2011-04-01 11:5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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