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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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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7768什么是编号?

离婚案

律师,你好!我现已结婚一年,现有一个2个月的女儿,从一生下我女儿婆婆丈夫因生气就不管我们,因此,女儿满月后就在姐家住,开始他们把家里的电器占有,现在家门锁也换了,回家拿女儿俺俩的衣物他们把女儿俺俩的衣物扔在门口不让我进屋,我现在想离婚,请问:离婚后,1孩子的抚养权能归男方吗?2结婚时一些的家电会这样分割呢?3结婚时我带去的嫁妆以及我父母夏天送扇的空调是否能随我带走?请详细的多多指示,谢谢!

咨询者:fa202364河南
[咨询时间:2011-03-28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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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韩明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8920580866
积分:8627
]
回答时间:2011-03-28 20:59
韩明
1. 孩子不足两岁,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2.家电等财产首先应认定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原则上婚前取得的是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3.嫁妆是你的个人财产,你父母送的空调属你们婚后通过赠与所得,应为共同财产,但你父母可以以受赠人侵害其近亲属权益为由主张撤销赠与。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3-28 21:55
丁光华
估计彩礼钱得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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