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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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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7155什么是编号?

赔偿问题

您好,我有一个这样的问题。您好,我有一个这样的问题韩是我男友,他和我确立恋爱关系之前有女友,并且一年多来他一直是一脚踏两船的状态,并且和两人都频繁发生性关系,和承诺要和对方结婚等等。

并且对自己过去的经历包括他的两个私生女撒下弥天大谎,现在我和那个女孩联系上,并且都弄清了事实,我想问一下,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补偿给我们一笔钱?谢谢。

咨询者:fa20157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27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陆岩律师
[地区:北京-通州区
手机:13911265180
积分:1578
]
回答时间:2011-03-27 15:55
陆岩
可以和他协商解决,并将协商结果达成书面文件。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27 16:11
魏国鹏
他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和人格权,你有权获得精神损失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3-27 20:58
牛国荣
可以要求该男子与你们达成一次性协议.写明具体的事项及理由,数额,支付时间.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3-27 23:58
赵江涛
协商或起诉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3-28 13:48
郭军
你好!

你们没有婚姻关系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建议你找此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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