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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的土地还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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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6957什么是编号?

17年前的土地还能要回吗?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女孩,我妈妈在17年前,跟我爸爸的婚姻出现问题后,精神状况一直不好.那个时候我妈妈和爸爸离婚时,家里的房子拆迁,我爸爸妈妈每人各得到75平方米的土地,当时我是跟着妈妈的,但是后来我舅舅把我和妈妈的75平方土地以5万转让给了他丈人,我妈妈虽然签了字,但是她是一个残疾人,没有分辨能力。

买到土地后舅舅的丈人,把房子造好一直出租到现在。

最近我舅舅告诉我这些,说之所以当初把地卖掉 是因为我和妈妈没钱造房子.如果规定时间内不造将会过期处理(就是说这块土地就不是我们的了),所以才卖掉的。

当初卖地的那5万块我舅舅放在外婆那里,让她帮我们看管,现在我长大了,我到了结婚的年龄 我妈妈也没有自己的房子,我舅舅说,放在外婆那里的5万块 那么多年连利息一起算,额外再补贴些给我们 一共30万,帮我们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我觉得关于这事还要考虑一下 所以就拖着 没处理。

关于这件事情过了那么久,我还能通过法律途径拿回那套房子或得到些什么补偿吗?如果舅舅是在骗我,假以他丈人的名义,其实是他自己在获益。

那我又该怎么做?(注:17年前我和妈妈的土地现在是城里的房子,算是市里的中心地段。

)。

咨询者:徐娅浙江
[咨询时间:2011-03-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方家朝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937764539
积分:1722
]
回答时间:2011-03-28 16:19
方家朝
你可以他无权处分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如果买受人是恶意的,则判决返还,当然就房产价值应予返还。如果买受人是善意的,则判决你舅舅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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