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不能成为3的财产,很简单他未出资。 我认为属于无效的购买,结论退回单位
本事件共有3个人物构成。
a与b,朋友关系
b与c,上下属关系
a与c,纠纷
02年b是c的上级,单位分房名额下来,有c的名字,但是c因为长期在国外已被单位除名,于是b就跟a商讨询问是否愿意顶替购买,a于是出资10万全价购买并且与b签署了一份合同,最初的购买凭证都在a手中,但是一直没有过户也就是房产证一直是c的名字,时光荏苒,c因为种种原因回国,私自补齐了房屋的一些手续,并强迫占房。
请问a现在该如何处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请问本案所纠纷的房子归属是否完全归c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