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强奸。
您好我做了不该做的事,昨天喝朋友的老婆上了床,是在旅馆开的房,是自愿去的,旅馆老板可以证明没强迫。
没有任何威逼,进了房间,我就帮拖他衣服,她有点不愿意,只是闹,后来也就没说什么.我帮他脱去了上身,但下身,是他自己脱去的,办事了,dna不知道有没有,应该没射,后来被发现了,他老公把我叫到他家,在威逼,殴打的情况下,让我自己立下了证据书,上面写的是 ,我xx日强奸她老婆,等等还在逼迫下写了2w元得欠款,并按了手印,现在我身上有伤,.但是他父亲立下了担保书保证把在他家写的证据书归还与我不能因此事告我。
请问管用吗.但是他和她老婆说要告我说强```奸,女方也吓的说随便.请问能不能告我强奸罪那?我也一时糊涂了!我现在才20岁,也没那么多钱,他爸爸也不让我和我家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