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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意外摔伤校方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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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6085什么是编号?

学生在校意外摔伤校方是否有责任

我朋友的儿子上初二,前不久上体育课练习双杠时摔伤(骨折,住院花费近万元),当时体育老师在场。

请问校方或体育老师是否有责任,我们该怎么做?

咨询者:fa200158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2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张珂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000000000
积分:781
]
回答时间:2011-03-24 21:08
张珂
有责任,按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你们应保存相关证据,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建议委托当事律师代理。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24 21:13
丁良振
校方有责任,体育老师不能作为责任主体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24 21:17
魏国鹏
学校老师对于上体育课的学生的安全有监护的义务,应该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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