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劳动关系还存在,在产假期间,单位应该按照病假标准支付工资,依法为你缴纳保险,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你好,我是11月11号开始休产假,按国家规定,我应休135天,后来,我因为在家呆着没事干,最后一个月回单位上班。
因为有国家生育保险,所以学校在这135天内,不给我发任何工资,也不给我交任何保险对吗?我最后一个月在单位上班了,单位也不给发工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