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写法有问题,你和他是借贷关系,不是储蓄关系,因此会有一定的风险。
朋友的企业是搞实业的,做很多年了。朋友的企业是搞实业的,做很多年了问我借了一笔钱,数额比较大。
只是,他给开的借条时,标题上不写借条也不写欠条,就整个***企业存单……下面是他的签名盖章。
因为他的诚信比较高,就没有在意,最近关注这个问题了。
感觉这个里面有道道。感觉这个里面有道道请律师解读一下,如果没有直接注明借款的欠条,有没有法律风险?这种企业存单形式的借条,具不具有法律效力?有没有风险?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请律师详细讲解一下。
附 单据内容:标题:***有限公司 储蓄存单 存入日期:年月日;户名***;金额***。
公司盖章***有限公司-储蓄。公司盖章***有限公司-储蓄还有利息利率等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