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欺诈。
3月10号转让了一个体育彩票店。信息是在网上看到的,然后电话和qq联系,在qq
和电话中前店主虚报了营业额度,说体彩的营业额每月在4万左右(体彩的营业额
分为两块:1是机打的彩票,2是即开型彩票(即刮即开)),这样算的话,佣金每
月大概就有3千左右,店内还经营有ip公话,空中充值,饮料。前店主说,其它附
带经营的项目收入完全可以顶得上房租、水电等开支。我在qq中一再问他,是否
每月的体彩销售额都有4万左右和纯盈利有3千左右?前店主也一再强调有这个数
。但我接手经营后,发现情况根本不对,完全达不到前店主在qq信息中所承诺的
数,后来我慢慢熟悉设备,找到了他以往的每月销售额(机打型的最多一个月是7
千多,平均是5500左右,可以查看一年的,即开型的只能查找到1月下旬往后的,
2月份他的总销售额不足1万2,其它月份算下来顶多不过2万,距他先前说的至少
差一半以上),其它项目的收益未必顶得上整月的开支,按这个经营情况来算,
连一个人的人工工资都发不出,更别说赚钱了。
我想请教:像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了民事欺诈?如果构成了,那我是否要至少经
营一个月才能起诉前店主?如果起诉,胜算有多少?
我的证据只有qq聊天记录,前店主以往经营的报表(机器打出来的,彩票机可联
网查看)转让协议(但转让协议由于当时大意没有写清我的权利,只写了一些转
让情况,以及前店主的联系方式包括qq号,没有写以往的经营情况)
还望知情人能解答我,万分感激!我的qq号:824022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