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7月买了一个价值三万六千元的钻戒,不到两个月九被我的同事偷了,前天我知道了就准备报警,但是她说让我别报警,她会把戒指还给我,可是她已经拿走我的戒指快7个多月了,我让她赔偿我2000元的戒指磨损费和精神损失费就同意私了,请问这么做合法吗?这个算不算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