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给一朋友一万两千元,多次索要至今未,借条打了一次又一次,现在.找其人也找不到,而其房产也赠于其的大儿子,无奈诉于法院,公告三个月让其到法院接受传票,经多方打听得知其人正在接受检察院的缓行执行期间的监督,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力 .其的大儿子能替其偿还债务吗,我能告他诈骗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