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2月20定了一套房子,当时交了2万块的定金,对方要求一次性付款的。
到3月10号的时候又给了房东20万,是让她把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拿出来的。
11号去过户的时候就要一次性把余款都给她的,那天还差8万8的钱,就给她打了张欠条,并且要出每天200块的利息,直到还清为止。
不过当天过户的时候才知道房东是离婚的,房子还要她前夫的同意。
当时她说一个星期给我们答复。当时她说一个星期给我们答复过一个星期她说房子不卖了,现在我们要求她退还2万块和2万的违约金还有20万的利息。
她只同意赔一点20万的利息钱。她只同意赔一点20万的利息钱如果要打官司的话,胜算是多少呢?她钱都还银行了,要是还不出来我们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