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侵权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3949什么是编号?

著作权侵权

2008年9月,我发表一篇医学论文,2011年3月收到北京闻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函,要诉讼我涉嫌抄袭50%(原作者江苏),请问,是否过了诉讼失效?另外闻道是否有权代理?闻道只出具了中国文字著作协会委托书,并未出具原作者委托书.另如应诉,诉讼地点应在哪里?是北京吗?

咨询者:fa19721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3-2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20 13:27
武云飞
答:侵犯著作权没有时效一说;律师事务所经过授权可以维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以自己名义维权;诉讼地点在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