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被同事周某殴打(本人未还手)直接报警。
警方出警后带周某到派出所,并为我二人做了笔录,周某对所作所为供认不讳,并且备案。
本人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本人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回公司后公司领导决定开除我二人。
并且给我的说法是我也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而不是公司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
据此,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公司的处理是不是合法?谢谢。